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于1976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定的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至今,医院蝉联十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还曾荣获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数字化医院示范点建设单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医院前身之一为上海市公费医疗第五门诊部。195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将享誉沪上和大江南北的中医名家汇集起来,组建了上海市第一个中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干部的中医公费医疗。当时门诊部享有声誉的中医名家有伤科石筱山、石幼山、佟忠仪;外科顾伯华;内科陆渊雷、严二陵、章次公、张凤郊、庞珏、程门雪;喉科张赞臣;妇科朱小南、陈大年;针灸科顾坤一、陆瘦燕、杨永璇、黄羡明;痔科闻茂康等。1954年、1956年门诊部两次向本市及北京新成立的中医机构输送中医专家29人,故"五门诊"被中医界誉为名中医的发祥地和摇篮。1976年1月,上海市公费医疗第五门诊部和上海市中医学院推拿门诊部、南昌路新针门诊部合并成立了岳阳医院。1993年医院被评定为三级甲等中医院,1995年8月医院整体搬迁至虹口区甘河路新址。1998年12月医院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定、转性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于2007年圆满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2010年牵头完成全国《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2012年以全国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复评审,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崭新历程。 医院目前以大柏树本部为中心,与青海路名医特诊部、宛平南路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为分部,形成"一体两翼"构架。医院本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甘河路110号,占地面积67.27亩,拥有包括64排螺旋CT和双源螺旋CT、3.0T磁共振、大平板DSA等大型现代化医疗设备,GMP认证的中药制剂设施,GCP临床新药验证专科13个,设有31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辅助科室,核定床位900张,在岗员工1500余人,其中高职称220余人,博士生导师29人,硕士生导师111人。 医院坚持中西医结合的办院方针,保持和发扬传统中医特色,积极探索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模式,设专科专病门诊110余个。医院有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重点专科,脊柱病、卒中、血液病、妇科、皮肤病、消化、心血管等的中西医结合防治水平处于国内和上海市先进水平。医院依托上海中医药大学优势2012年1月建立上海近代中医流派临床传承中心,设立流派临床传承研究室和工作室,进行临床传承跟师计划。医院连续三十年开设膏方门诊,是目前上海地区唯一具备膏方独立规范制作加工的医院,已成为上海地区中医膏方研究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之一。 医院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拥有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3人次,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名,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上海市领军人才3名,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6名,上海市名中医14名,上海市东方学者 3名。 作为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承担中医学5+3一体化、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建设;具有博士招生点6个,硕士招生点13个;医院设有20个临床教研室、1个中医特色科室,教师156人,其中博导29人,硕导111人,教授23人,副教授33人;医院每年承担2400理论课时,400余人次本科毕业实习,600余人次硕博士研究生教育;开展了留学生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全英语教学等多层次中医药院校教育。作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了标准化中医临床实训中心,每年承担300余人的临床规范化培训任务。每年承担30余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十二五和十三五主编规划教材20部。近五年,医院坚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社会急需”的临床教学原则,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加强中医临床教学改革创新,突出中医医学人才创新素质教育与综合能力培养;荣获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上海市精品课程,1部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团队7个、教学成果5项、教学名师1人、金牌教师5人。学院注重构建基础宽厚扎实,中西学科并重的卓越中西医学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具有开拓的国际视野,科学的知识结构,综合的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与协作精神兼备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经过三十余年的学科建设,形成了1个教育部重点学科、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针灸推拿医学临床中心组成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学科群。建立了以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和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所、推拿研究所、皮肤病研究所及1个卫生部认证的PCR实验室、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为主体的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平台。十二五期间,承担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63项,近五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校科技进步一等奖 1项、二等奖3项,上海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9项。我院是目前全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唯一拥有两名973首席科学家的医院。 2014年4月成立上海市中医药临床培训中心。中心承担上海市17个区县的18个基地建设、24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评估、验收和全市中医类与非中医类中医药药理论和技能培训等任务,同时承担对外中医适宜技术的交流。 医院积极拓展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2014年与闵行区卫计委合作,将闵行区吴泾医院作为岳阳分院进行建设;2015年与崇明区卫计委合作,将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岳阳分院进行建设;2016年与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合作,将义乌市中医医院作为岳阳分院进行建设。医院承担了支援云南、四川、江西、浙江、西藏、新疆,以及援助摩洛哥的任务。医院同时长期合作指导虹口区、杨浦区各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工作。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以"精、勤、仁、信"为核心理念,以"关爱生命、敬业奉献、中西合璧、追求卓越"为服务宗旨,在不断深化医疗改革、积极推动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的道路上,开拓创新,奋发前行!
专家门诊资源有限,如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按时就诊,请尽早取消。
网上挂号实行实名制预约,您必须填写就诊患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并在挂号时出示原始证件和短信(转发无效),因患者信息真实性问题导致的就诊失败由患者自己负责。
如遇到专家临时停诊,好医汇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但不排除停诊信息获取失败或通知不到的情况出现。如有问题可致电好医汇客服 010-67743363 寻求帮助。因停诊带来的损失,好医汇和个人医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2 用户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3 本协议则可由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2.1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2 本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帐号3.1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即成为正式用户,可以获得本站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本站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用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五、隐私保护5.1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6.1本站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2 本站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3 使用本站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站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4由于本站付有作者相应稿酬,凡在后台生成的有效文章不可删除,版权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6.5 本站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站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6 恶意转载本站内容的,本站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责任声明7.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本站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站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本站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本站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7.6本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站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附则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