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1963年,原名为平乐县妇幼保健站;1999更名为平乐县妇幼保健院,增挂“平乐县妇女儿童医院”牌子。现座落在县城最繁华的的黄埔街,是一所集保健、预防、医疗、生殖健康、教学为一体的专科医院,以妇幼保健、妇产科和儿科技术为特色专科,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履行并承担着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管理职能。医院占地面积3587。69㎡,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267㎡,全院设置有门诊部、住院部、保健部、行政职能部门等四大部门,开设有儿科、新生儿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婚前保健科、听力筛查门诊、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口腔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2015年在职人员165人,其中卫技人员140人,副主任医师3人,中级职称29人,开放床位63张。它是:●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取得“爱婴医院”称号●平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及“降消”项目农村住院分娩定点单位●全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唯一定点医疗机构●全县乡镇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中心●全县产科急救中心之一●全县儿童免费窝沟封闭定点单位 特色业务和特色专科介绍: 亮点一: 每年开展1-2次特大优惠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同时利用电视台、短信、宣传单等宣传媒介进行活动宣传。全县农村妇女和城镇低收入妇女积极参检,起到了“早发现早治疗”的效果及唤起了广大妇女同志对自身健康的关注。 亮点二: 2004年,我县的婚检率只有2。3%。2005年,在充分调研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大胆提出“在医院设立婚检咨询室,建议上级把平乐县婚姻登记处迁至妇幼保健院合署办公,共同做好婚检”的构想。通过努力,于2005年6月29日平乐县婚姻登记处迁至我院办公。合署办公后,我县婚检率得到了大幅度上升,2005年全县婚检率达到34。71%,2006年至2010年婚检率分别为:86。21%、72。9%、81。4%、79。97%、84。67%。为实现“一法两纲”指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了有力保障。2012年在上级要求下,婚姻登记处迁回县民政局,我院领导坚持方便群众的理念,单位自筹资金在县民政局附近租用房屋,设立婚前保健服务中心。建立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结婚对象进行婚前咨询、婚前医学健康体检及婚后优生优育咨询,提高了服务效率,实现了方便、快捷、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从2011年起全县婚检率保持在95%以上 亮点三: 2010年11月开设平乐县首家无陪护新生儿科。医疗设备一流、医疗技术精湛、全程无陪护新理念的新生儿科,填补了平乐县医疗领域无陪护管理病区的空白。使平乐县新生儿疾病的诊治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为实施《一法两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提高早产儿存活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亮点四: 2014年9月在我县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妇女盆底康复门诊,通过生物工程技术、生物信息原理,凭借高科技的治疗仪,为产后妇女盆底肌肉功能恢复,治疗各种尿失禁、轻中度子宫脱垂、膀胱脱垂、直肠脱垂等效果显著,为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提供保健服务。 发展历程: 1963年,平乐县妇幼保健站成立。当时没有独立的业务楼,只是几个单位合租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也未开设门诊。于1974年恢复保健站,单位靠租用房屋办公开展保健业务。直到1981年才建成独立业务楼,1984年开设门诊,1992年,县妇幼保健站设置妇保、儿保两大门诊及检验室、注射室、计划生育手术室,配备有A超、心电图机、二氧化碳激光机等主要医疗设备,开设有妇产科床位5张,儿科床位6张。1996年荣获区卫生厅“文明妇幼保健单位”;1997年,自治区卫生厅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8年增设独立的住院部。1999年更名为妇幼保健院,增挂“平乐县妇女儿童医院”牌子;成为一所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检查。2001年在黄埔街124号新建1幢占地面积679。63平方米,建筑面积3176。56㎡的综合大楼。2001年11月自治区卫生厅授予“一级甲等保健院”;2005年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全县实现孕产妇“0”死亡,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荣获全区“母婴安全工程”先进集体;2005年、2006年连续被评为桂林市“妇幼保健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市、县卫生局授予“婚前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8年有在职人员9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1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7人,有住院病床50张。年门诊量66326人次,住院2457人次。医院设置有:保健科、妇产科、内儿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以及婚检咨询室、不育不孕科、新生儿科、婴儿水疗室等特色科室。置有蓝光箱、进口黑白B超、进口生化仪、无痛采血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等先进医疗设备。2009年新建1幢占地面积218。09㎡,建筑面积1090。45㎡的保健行政楼。2010年,创建平乐县首个全程无陪护新生儿病区。2012年被评为平乐县“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支部;2013年自治区卫生厅授予本单位2002-2012年广西“降消”项目先进集体;2013年5月自治区人社厅和卫生厅对本单位在广西卫生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给予记集体二等功。2013年4月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等级质量管理评审,2013年7月被自治区卫生厅正式批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该院坚持贯彻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担负着全县乡镇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挽救了不少急危重症妇女儿童的生命。2015年全院在职职工165人,卫生技术人员140人,副高职称3人,中级职称29人;全院设置有门诊部、住院部、保健部、行政职能部门等四大部门,开设有儿科、新生儿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婚前保健科、听力筛查门诊、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口腔保健门诊、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医院人员和医疗设备均达到了相应等级妇幼保健院的业务发展需要。这些成绩,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伟大成就,更是几代妇幼工作者艰苦创业,用心血和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 历任院长肖淑仙:1963年成立平乐县妇幼保健站,首任站长,1974-1978年在卫生局工作;1978-1983年任职站长兼党支部书记,1983-1987年任党支部书记。崔俊云:1974-1978年站长刘干秀:1983-1984年站长唐素琼:1984-1988年站长莫素芬:1988-2011年院长段红玲:2011-2009年院长翁新平:2009年至今院长 医院发展中取得的荣誉1997年自治区卫生厅授予“爱婴医院”称号;2001年自治区卫生厅授予“一级甲等保健院”;2005年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全县实现孕产妇“0”死亡,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荣获2005年全区“母婴安全工程”先进集体,并获得救护车1台作为奖励;2005年、2006年连续被评为桂林市“妇幼保健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市、县卫生局授予“婚前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评为平乐县“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支部;2013年自治区卫生厅授予本单位2002-2012年广西“降消”项目先进集体;2013年5月自治区人社厅和卫生厅对本单位在广西卫生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给予记集体二等功。2013年4月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等级质量管理评审2013年7月被自治区卫生厅正式批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4年3月被平乐县妇女联合会评为2013年度“三八”红旗先进集体,2014年6月被平乐县县直工委评为2013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支部。2015年2月被桂林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桂林市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团队荣誉称号,2015年3月被平乐县妇女联合会评为2014年度“三八”红旗先进集体,2015年6月被平乐县县直工委评为2014年度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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