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医院成立于1967年,现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是一家集预防保健、内、外、妇、中医康复、口腔、医学影像、检验为一体,以治疗老年病、多发病、常见病为特色的一级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6368.35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3822平方米,现有床位60张。为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近年来,医院先后添置了幽门螺旋杆菌检测仪、多参数床边监护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动洗胃机、数字超声诊断仪,上转发光免疫分析仪、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记录仪、心功能检测仪、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心电分析仪等较为先进的医疗设备,保证了各类医疗设备的配置与医院功能相适应。职工58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3人,专业技术人员52人。医院门诊日均就诊人次110人以上,年住院人数2300多人次,医院常年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等资深专家坐诊,结合多年临床经验,为广大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特色: 1.内科:设置床位40张,共有医护人员20人,是一支富有朝气的年轻队伍。科室拥有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血氧仪、血糖仪、吸痰器、心功能检测仪等设备。对内科常见病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胃肠疾病等有一定的诊治经验. 2.中医科:设置床位20张,医护人员10人。科室配备颈椎牵引椅、中频治疗仪、红外线灯、中药蒸汽脉冲治疗仪等众多设备。运用中药汤剂配合针灸、推拿、按摩、刮痧疗法、拔罐方法、刺血疗法、穴位贴敷、中药蒸汽、牵引等多种中医传统疗法。专业按摩理疗师对颈椎、腰肌劳损、腰间盘突出、中风等疾病进行推拿按摩,结合中医非药物治疗进行"三伏贴"和"三九贴",主要针对亚健康人群的调理,对呼吸、消化系统疾病,风湿、免疫、疼痛性疾病、小儿、妇科等疾病治疗有显著的疗效。 3.外科:有从事外科临床工作40年的老专家坐诊,擅长对外科常见病、疑难杂症及各种骨病、疼痛等疾病的诊治,特别对各种创伤的诊治、穴位封闭等操作娴熟。 4.妇科:有从事妇科临床工作50余年的专家常年坐诊,对妇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断及治疗方面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朝阳医院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用心倾听、细心诊断、耐心解答、精心治疗、热情接待"为服务理念,便利的就医条件、温馨的医疗服务,舒适的就医环境,成为您身边的真正的健康医生。 医院多年来一直坚守诚信医疗,服务至上的办院宗旨,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专业、贴心、优质的医疗服务。 弘扬中医文化,传播摄生之道,中医乃智慧之囊,愈已病之伤,纾欲病之势,守未病之神。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医院中医科在院长、副院长的正确领导下,科室主任的负责管理下中医科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一个具有中医特色的独立病区我院中医科坚持以中医传统理论为基础,以中医特色治疗为手段,坚持全科发展方向突出专科专病建设。大胆求索,开拓创新。做到院有专科,病有专术,人有专长。 我们将以细心、严谨的态度,温馨周到的服务,竭诚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您健康,我快乐!
1.1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2 用户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3 本协议则可由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2.1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2 本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帐号3.1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即成为正式用户,可以获得本站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本站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用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五、隐私保护5.1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6.1本站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2 本站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3 使用本站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站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4由于本站付有作者相应稿酬,凡在后台生成的有效文章不可删除,版权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6.5 本站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站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6 恶意转载本站内容的,本站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责任声明7.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本站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站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本站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本站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7.6本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站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附则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江苏民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